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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反洗钱宣传系列二:切勿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壹财信 发布于 2022年06月29日 10:54

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我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南方基金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切实落实反洗钱宣传,旨在协助监管层共同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一道维护金融安全,助推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了帮助投资者树立反洗钱意识,本期南方基金反洗钱宣传主题为“切勿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现将具体案例展示如下:

2008年1月,重庆警方根据举报发现一小区空房内存有巨额现金900多万元。调查发现房主为一下岗职工傅某,但傅某坚决否认自己曾经购买该房产,也不知道房内的现金是谁的。经过回忆,傅某才想起来,数月前曾经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妹妹。进一步调查发现,傅某的妹妹正是重庆某县交通局局长的妻子,为了隐瞒其丈夫受贿所得,她借亲属的身份证件购买了多处房产进行洗钱。

南方基金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为成他人之美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一、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二、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三、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四、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五、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声誉受损。

为此,请投资者切勿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比如,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购买有价证券、转移资金等。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结合,还会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并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形成巨大威胁。

反洗钱,是指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的措施。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从国际经验来看,洗钱和反洗钱的主要活动都是在金融领域进行的,几乎所有国家都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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